國人用車頻率增加,車禍發生機會也相對變多,若是不幸發生時,該怎麼處理,產險業者列出五點事故現場處理方式,讓民眾面對交通事故發生時,更懂得保障自身權益。

步驟一:放置警告標誌

首先,應立即熄火停車,打開汽車雙黃燈警示後方車輛,同時應在車身後方適當距離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,以避免後車追撞。

步驟二:撥電話求助

接著撥打110報警處理,詳細說明發生車禍的地點及概況,如果有受傷狀況,告知警方協助調派救護車將送醫急救。在警方未到達前千萬不要離開現場,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。

步驟三:劃線定位或用相機照下車輛相對位置

可利用口紅、石頭等作為劃線工具,或使用相機、照相手機將重要物證,例如雙方車牌、人員物品位置、車輛毀損情形、煞車痕、刮地痕等,以及現場景況拍攝下來,作為將來車禍鑑定或訴訟時佐證資料。

步驟四:無人傷亡時,移車至路旁

無人傷亡時,且已完成上述步驟後,可將車輛移至路邊避免阻礙交通,但有人傷亡時則不要移動,盡量保持現場完整。

步驟五:等候警方處理

警方抵達後會繪製現場圖,作為未來肇事責任研判的依據,此時要注意對方是否為無照或酒後駕駛,若懷疑時,應於現場主動向警方提出,並做酒精含量測試及列入記錄。

待相關現場資料蒐證後,警方便會請當事人確認車禍現場圖及筆錄,應詳細核對檢查無誤後,才能確認簽名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

國泰產險理賠經理林明毅強調,民眾若有投保汽車保險,切忌私下和解以免影響理賠權益,記下對方車型、車號、姓名及聯絡方式,並盡速於車禍事故發生起五日內,攜帶警方開立的事故登記聯單、行照、駕照、被保險人印章,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。

林明毅也建議民眾平時開車養成多注意、不違規、不搶道的好習慣,避免交通事故發生,讓行車更平安。2010/10/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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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哲偉Anz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