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竊摔死 意外險不賠

 

角頭在家遭槍殺…要賠;犯罪ing致死…不賠。

【記者蔡靜紋/台北報導】
台中角頭翁奇楠命案意外牽扯出其生前向五家保 險公司投保高額意外險,理賠金達4,000多萬元,受益人為楊姓女友。針對意外險牽扯命案或角頭等「高風險職業」時,是否理賠,壽險業者表示,意外險若涉 及犯罪行為便不予理賠。


但若依先前消息所指,翁奇楠是在家中被殺,並非本身犯罪行為導致意外死亡,意外險依規定須理賠。

壽 險業者進一步指出,事故若為刑事案件,舉例來說,小偷因偷東西卻意外摔死,依相關辦法規定,屬於意外險的除外責任不賠,即因犯罪行為導致的意外事故不予理 賠;但若投保的是壽險,除非是在投保兩年內自殺身故,否則只要被保險人死亡,保險公司就會給付。

相較於壽險投保,保費費率與年齡有關,年 紀愈大,保費愈貴,但意外險投保與年齡無關,與職業類別有關。依意外險規定,職業等級分為一至六級,等級愈高代表風險愈高,保費也愈貴。

壽 險業者說,意外險對職業類別有明確規範,也列出除外不保的類別。例如傘兵、特種兵、核廢料處理人員,因壽險公司難以估算其工作風險,就列在不予承保項目。 此外,舞女、保鏢也在不接受投保的範圍,主要是考量職業場合風險較高。

至於「角頭」或「流氓」,壽險業者說,這些是抽象名詞,不是職業分 類,也不在職業等級表;一般而言,這些人投保時,不會說自己是角頭,通常會以其他身分投保,因此保險公司還是有可能承保意外險。

若民眾謊 稱職業,例如經常在外面東奔西跑的外勤業務員,職業卻填寫一般上班族,保險公司在發生意外事故時可以拒賠,實務上有兩種處理方式,一是依所繳保費換算為等 值保額理賠,另一種是扣除少繳的保費後再理賠。



【2010-06-18/經濟日報/B2版/理財百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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